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3382.“遵守我的吩咐、诫命、律例、律法”表示通过不断来自祂自己的启示;也就是说,正如通过试探那样,主也通过这些启示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遵守吩咐、诫命、律例、律法”这些话暗示了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吩咐”是指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诫命”是指内在事物;“律例”是指外在事物;“律法”是指具体的一切事物,或每个具体细节。由于这一切论及主,主自永恒就是圣言,这一切事物都来自祂,所以内义不可能说祂去遵守这些事,而是说当处于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的状态时,祂把它们显示给自己。
乍一看,这些事似乎的确与字义相距甚远,甚至与最接近文字的内义相距甚远。尽管如此,当世人读到这些话时,这就是它们在天上的含义,因为如前面数次所说明,并从举出的例子(1873-1874节)所看到的,字义在升向天堂的过程中会逐渐脱去,并另有天上的含义取而代之;这天上的含义如此不同,以至于字义几乎无法被认出是它的源头。因为天堂居民脑海里的观念是,圣言的整个内义都与主有关;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主。他们脑海里还有这样的观念,主在世时出于神性、因而出于祂自己思考,并通过不断来自神性的启示而为自己获得一切聪明和智慧。因此,他们从上面这些话中不会感知到别的。不能说主“遵守吩咐、诫命、律例、律法”,因为祂自己就是圣言,因此祂自己就是吩咐,祂自己就是诫命,祂自己就是律例,祂自己就是律法。事实上,这一切规则都视祂为它们的最初源头和最后目的。所以就至高意义而言,上面这些话只能表示主的神性通过不断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而与其人身或人性合一。和其他人不同,主出于神性,因而出于祂自己思考(参看1904, 1914, 1935节),并通过不断来自神性的启示而为自己获得聪明和智慧(1616, 2500, 2523, 2632节)。
从内义观之,许多经文可以说明,从真正意义上说,“遵守吩咐”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诫命”表示圣言的内在事物;“律例”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律法”表示具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说圣言的每个具体细节。我引用其中一些经文,如诗篇:
在路上完全、行在耶和华律法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的,有福一。哦,但愿我的道路是向着遵守你的律例!我必守你的律例,不要完全撇弃我哦。我全心寻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诫命。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耶和华啊,你是赐福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我用嘴唇传述你口中的一切典章。我喜悦你法度的道路。我要默想你的法则,看重你的道路。我要以你的律例为乐,我不忘记你的话。求你补偿你的仆人,使我存活,我就遵守你的话。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求你不要向我隐藏你的诫命。求你照你的话将我救活。求你将你的律例教导我;求你使我明白你诫命的路。(诗篇119:1-27)
这整首诗篇论述的主题是圣言和构成圣言的事物;显然,这些事物是“诫命”、“律例”、“典章”、“法度”、“法则”、“道路”。然而,从字义决不能看出它们具体表示什么。从字义上看,它们几乎就是同一个事物的重复;但从内义可以看出,“诫命”的含义完全不同于“律例”的,而“典章”、“法度”、“法则”和“道路”又各自具有不同的含义。
在诗篇的别处: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使灵魂苏醒;耶和华的法度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法则正直,使心欢喜;耶和华的诫命纯洁,使眼睛明亮;对耶和华的敬畏洁净,立定到永远;耶和华的判断真实。(诗篇19:7-9)
列王纪:
大卫嘱咐他儿子所罗门说,遵守耶和华你神的吩咐,照着摩西律法上所写的行在祂的道上,谨守祂的律例、诫命、典章、法度。(列王纪上2:3)
“遵守吩咐”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因为这个词是首先提到的,并指向接下来不怎么总体的词。实际上,“遵守吩咐”和遵守当要遵守的是一回事。摩西五经:
你要爱耶和华你的神,尽你一切的日子遵守祂的吩咐、律例、典章和诫命。(申命记11:1)
此处“遵守祂的吩咐”或遵守当要遵守的,同样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律例”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如仪式和那些代表并表示内义的事物;而“诫命”表示圣言的内在事物,如那些与生活和教义,尤其与内义有关的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诫命”和“律例”的含义将在别处予以讨论。
3195.“他原住在南地”表示因而处于神性之光。这从“住”和“南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节),论及良善(2268, 2451, 2712节)。“南地”是指神性之光,因为“南”表示光,事实上表示聪明之光,也就是智慧(1458节);但“南地”表示这光所在的地方和状态;所以此处整个这一节,即“以撒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他原住在南地”表示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因从神性真理出生,故处于神性之光。
圣言经常提到“光”,它在内义上表示从良善而来的真理。但在至高意义上,“光”表示主自己,因为祂是良善和真理本身。此外,祂自己也实实在在是天堂里的光,不过这光比世上的光要无限明亮得多(参看1053, 1117, 1521-1533, 1619-1632节)。灵人和天使靠这光看见彼此,存在于天堂中的一切荣耀都通过这光而清晰可见。就其亮度而言,这光似乎和世上的光差不多,但其实并不一样,因为这光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它含有智慧在里面,以至于以这种方式在天堂居民眼前发光的,是纯粹的智慧。因此,天使越智慧,他们所在的光就越明亮(2776节)。此外,这光光照人的理解力,尤其光照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只要人活在肉身,他就注意不到这一点,因为那时世界之光占据主导地位。在来世,恶灵也看见彼此,还看见出现在灵人界的许多代表。他们的确凭天堂之光看见;然而,他们的光就像从炭火发出的那种劣质的微光,因为天堂之光抵达他们那里时,就变成这种劣质的光。
至于光的源头本身,它自永恒就唯独从主存在,因为光的源头,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本身,就是主。自永恒就存在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约翰福音17:5)就是这光本身。由于这光无法再影响如此远离良善和真理,因而远离这光,并将自己投入黑暗的人类,所以主愿意出生,披上人身或人性本身。事实上,祂这样做不仅能光照人的理性事物或概念,还能光照他的属世事物或概念。主在自己里面将理性层和属世层都变成了神性,以便祂对那些坐在如此幽暗中的人来说,也可以是光,或说这些人也能拥有光。
主就是光,也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一切聪明和智慧,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拯救都来自祂,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来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4, 7-9)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自己;论到它,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
同一福音书:
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此处“光”表示神性真理。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又:
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5-46)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拯救,就是你在众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路加福音2:30-32)
这是西面关于出生后的主的预言。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有光向那些坐在死荫之地的人出现。(马太福音4:16; 以赛亚书9:2)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就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良善与真理而言,主被称为“光”,这一点也可见于旧约的预言部分,如以赛亚书:
以色列的光必变成火,祂的圣者必成为火焰。(以赛亚书10:17)
同一先知书:
我耶和华以公义召你,必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我要使你作列族的光,叫你可以作我的拯救,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又:
兴起,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经升现照耀着你。列族要走来就你的光,列王要走来就你升现的光辉。(以赛亚书60:1, 3)
启示录上说,一切天堂之光,因而智慧和聪明都来自主:
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 23)
经上进一步论到这城说:
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以赛亚书:
日头必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必不再以光辉向你发光;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耀。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以赛亚书60:19-20)
“日头必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必不再以光辉向你发光”表示我们不会看到属于属世之光的事物,而是看到属于属灵之光的事物,后者由“耶和华必作永远的光”来表示。在旧约,此处和别处提到的“耶和华”都是指主(参看1343, 1736, 2156, 2329, 2921, 3023, 3035节)。
祂在变像时也向三个门徒,即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示,祂就是天堂之光,当时: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如日头的脸面”表示神性良善,“如光的衣裳”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知摩西祝福时所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怜悯给你。(民数记6:25)
“耶和华的脸”就是怜悯、平安和良善(参看222, 223节);“日头”表示神性之爱;因此,主的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参看30-38, 1053, 1521, 1529-1531, 2441, 24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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